花蓮縣衛生局檢驗科 - 檢驗線上申請系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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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生物類檢驗:收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三下午三點。
檢驗時限:
(1) 微生物類:自樣品收受起 14 個工作天內。
(2) 化學類:自樣品收受起 7 個工作天內。
(3) 動物用藥殘留及殘留農藥檢驗:自樣品收受起 14 個工作天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