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衛生局檢驗科 - 檢驗線上申請系統
身份:
店家/廠商
檢驗科同仁
系統管理者
統一編號或登記證號:
登入密碼:
驗證碼:
首次登入的店家或廠商,請輸入統一編號或者登記證號。
*一般民眾於「檢驗申請資料維護」清單畫面中,若申請資料之狀態為「已完成」,則可點選進行檔案下載,灰階則無法下載;點選後會出現輸入下載密碼之提示視窗,輸入正確密碼即可下載檢驗報告。
申請檢驗報告下載期限:3 個月
檢驗時限:
(1) 微生物類:自樣品收受起 14 個工作天內。
(2) 化學類:自樣品收受起 7 個工作天內。
(3) 殘留農藥檢驗:自樣品收受起 14 個工作天內。